也谈观音山征联中的“山水”
王振权
《中国楹联报》2019年第48期3版广东楹联学会、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70万重奖征集“观音山上观山水”最佳下联启事》所附:《“观音山上观山水”出句者邹继海对出句解析》中关于“山水”的阐述,笔者想谈点不同意见,正确与否,愿与解析者暨联坛有识之士讨论。
《解析》指出:“一、出句解析……④【山】:名词;【水】:名词;【山水】:按本句的语境,这是由山、水组成并列结构的名词,作‘观’的宾语。所以,‘山水’一词不仅仅是‘山’和‘水’的简单相加,而是转品为指观音山周围山明水秀的自然风景的并列词组。”前面说“山水”是“并列结构的名词”(通称“联合式名词”),后面又说“山水”是“并列词组”(通称“联合词组”),两种说法不同,孰是孰非,有必要进行查证与辨析。
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山水】shānshuǐ①(名)山和水;指山青水秀的自然风景。②(名)指山水画。”据此,“山水”的本义是“山和水”,引申义是“山青水秀的自然风景”,借代义是“山水画”(借用题材指代作品)。《词典》只是标出了“山水”表示名称的属性,而并未明确指出它是“词”还是“词组”。那么,“观音山上观山水”中的“山水”究竟属于什么呢?
词和词组是两个具有不同特点的语法单位,词是能够独立运用的、最小的语言单位,词组是由两个以上词合成的语言单位。词分单纯词与合成词,合成词与结构相同词组的区别是语法学的难点。其中“联合式合成词”与“联合词组”的分辨通常用插入法,即在词语的中间插入连词“和”或“而”,凡不能成立者属于联合式合成词,如“人民”不能说成“人和民”,“贵重”不能说成“贵而重”;凡能够成立者属于联合词组,如“牛羊”可以说成“牛和羊”,“差乱”可以说成“差而乱”。至于“山水”,如果在其中间插入“和”说成“山和水”是可以成立的,证明它不是“联合式名词”,而是“名词性联合词组”。可见,《解析》称它为“并列词组”是肯定的,可是称它为“并列结构的名词”却是否定的。如此认定,不知是否正确?
《解析》提示:“三、对句要点……7.出句的第⑥第⑦字‘山水’已明确为并列词组,且发生了转品,那么对句也应与此相对应,以可以转品的并列词组应对。”出句“观音山上观山水”中的“山水”,是否属于“转品”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得清楚什么是“转品”。
陈望道《修辞学发凡·第七篇·十转品》说:“说话上把某一类品词移转作别一类的品词来用的,名叫转品……词都可以分类,词也必须分类,某词属于某类或某某类,也都可以一一论定。修辞上有意从这一属类转成别一属类来用的,便是转品辞。”并且举出“转品辞”多例,其一“吾不能以春风风人,吾不能以夏雨雨人”(《说苑·贵德》),其中前一个“风”与“雨”皆为名词;后一个“风(fènɡ)”义为“吹拂”,“雨(yù)”义为“润泽”,皆为动词。其二“(汉王)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言听计用”(《史记·淮阴侯列传》),前一个“衣”与“食”皆为名词;后一个“衣(yì)”义为“给(我)穿”,“食(sì)”义为“给(我)吃”,皆为动词。其三“公若曰:‘尔欲吴王我乎?’”(《左传·定公十年》),意为要我做吴王,是把名词“吴王”转品为动词。其四“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孟子·离娄上》),意为有未曾料到而来的美名,有苛求完美而来的骂名,“誉”“毁”本义为动词“赞扬”“诽谤”,此处转品为名词。
显然,“转品”就是利用汉字多音、多义的特点,使同一个词或词组的属性发生变化,由本来的某种品类转变为另一种品类的修辞格。至于“观音山上观山水”中的“山水”,据前所析是属于“名词性联合词组”,并不存在转变为其他词性“联合词组”的情形,因此,并不能把它认定为“转品”。出句中的“山水”并非转品,可是《解析》却要应对者“以可以转品的并列词组应对”,如此则必然会使应对者产生疑虑,难以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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