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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需全社会共同呵护

南宁晚报 2020-12-15 06:14 大字

■丁家发

近日,广东东莞市网约车司机艾先生为救婴儿连闯红灯,患儿家属拒绝作证。艾先生称,收到短信心里很酸,不想追究乘客责任,“帮助别人是应该的”。交警通过调取医院监控,证实其行为。(12月14日澎湃新闻)

广东东莞这名网约车司机,为快速将患病婴儿送往医院就医,连闯了3个红灯,体现其助人为乐的一颗温暖的心。然而,闯红灯做好事如果没有证据,将面临交通违法罚款、记分的处罚,而患儿家属拒绝作证的冷漠,确实寒了网约车司机温暖的心。笔者认为,这是不该有的冷漠,弘扬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否则,都像患儿家属如此冷漠对待,做好事有可能要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将形成“该出手时不出手”的恶性循环。

患病婴儿打车就医,一般情况都比较紧急,为了不耽误时间,网约车司机急乘客之所急,连闯了3个红灯,当然是助人为乐做好事,体现了满满的正能量。但是,闯红灯是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罚款、记分的处罚。根据有关规定,如果能证明是属于紧急情况下闯红灯的情形,交警部门可以免于处罚。按理说,只要患儿家属出面作证,这名网约车司机就能免于处罚,不因做好事而承担不必要的损失。然而,患儿家属拒绝作证的冷漠态度,令网约车司机失望和心寒。好在最后交警通过调取医院监控,证实了其助人为乐的行为。

或许,患儿家属拒绝作证,有着自己的考量和顾虑。一方面,患儿家属认为,自己支付了打车费用,闯红灯是司机自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并没有经过其同意,于是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冷漠态度;另一方面,担心如果出面作证,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可能会承担网约车司机由此带来的经济等损失,甚至遭到讹诈,从而选择拒绝作证。殊不知,患儿家属的冷漠,将网约车司机置于十分尴尬的地步。乘客不愿意作证,如果交警也没有找到任何证据,网约车司机做好事将查无实据,无疑会受到罚款、记分的处罚,独自承担做好事的成本,还有可能背负“冒充做好事逃避处罚”的坏名声,这对确确实实做好事的网约车司机来说,是极为不公平的。

“好人有好报”是大部分人的认知和价值观。患儿家属拒绝作证,显然与这种价值观相抵触,也不利于营造助人为乐的良好社会氛围。如何避免类似现象发生?其一,助人为乐者做好事,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也要有留痕和证据意识,比如网约车可以通过车内监控进行录音录像,证明自己因做好事而闯红灯,即便当事人不愿意作证,自己也有证据有处说理,减少做好事的成本;其二,受助的当事人应当讲诚信,该为助人为乐者作证的,要敢于主动为他们作证,不能让冷漠寒了温暖的心;其三,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进一步打消受助当事人的一些后顾之忧,并主动为助人为乐者寻找和征集证据,对查实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让助人为乐的精神发扬光大。

总而言之,要杜绝类似拒绝作证的现象,让好人好事成为榜样的力量,真正让做好事者“该出手时就出手”,社会才能处处充满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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