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个月公诉2.2万余人 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合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犯罪
新华社杭州12月11日电 (记者 刘硕) 最高人民检察院11日在浙江湖州发布《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20)》。白皮书显示,今年1月至11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2140件3335人,提起公诉13358件22543人。
今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加强对非法采矿、污染环境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案件数占总案件数的77.36%。
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还开展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共受理监督立案637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571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478件61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21件662人。
白皮书显示,今年前11个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9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526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共计2980件;支持有关机关组织提起诉讼118件。
加大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是今年检察机关工作的重点之一。今年1月至11月,长江流域14个省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15件1470人,同比分别增长78.36%、69.35%;受理审查起诉6276件10052人,同比分别增长126.08%、109.11%。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与生产发展转型。通过办案共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17.74万亩,消除污染隐患、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33.4万亩,整治造成污染环境企业、养殖场等4437个。
白皮书指出,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工作在部门间机制衔接、区域协作、区域执法标准统一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做实、做深、做精。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副厅长吕洪涛表示,白皮书不仅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工作的一个年度总结,也是对标党和国家新要求、对标人民群众新需求的自我检视。“我们将紧盯问题和差距,系统、持续地谋划和推动此项工作,实现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吕洪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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