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为人民
惊堂木一拍,衙役两边开,老爷来升堂,“威武”吼起来。这种封建社会的审判场面在电影、电视剧里被演绎得活灵活现,老百姓往往是权势者们玩弄、欺压的对象,公平得不到体现、正义得不到伸张。
而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涌现出了一批像宋鱼水、邹碧华、胡国运这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执法为民的党员法官,他们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目标。
在我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党员法官,他们当中有伴随法院成长的老法官,有推动法院改革与进步的中坚力量,也有像我一样才加入这支队伍的年轻同志。当我走近他们时,总会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他们手持法律这柄重剑,披荆斩棘、惩恶扬善。
我一直在想,怎样做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是为群众服务一次争取权益,还是为当事人办好一个案件追回损失?不,这些只是表面。真正的执法为民应该是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心系群众,事事以民为本,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上;应该是在办公室里伏案阅卷,默默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誓言;应该是对党和人民赤胆忠心,不怕苦、不怕难、不怕得罪人,公正廉洁,坚守司法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这就是人民法官!他们时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剑胆除恶,琴心护法,为金色天平增辉,为赤色法徽添彩。
·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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