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需给“统计造假”敲敲警钟
黎青作
□唐卫毅
记者日前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获悉,该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掩盖问题、伪造数据开展虚假行业排名、卖数取酬等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精准处置统计造假、以数谋私问题线索。综合派驻以来,共给予统计系统17名干部党纪政务处分。(12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刚刚进入12月份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就发布这样的重磅消息,无疑是在释放一种信号——要防“统计造假”之风卷土重来,要给“统计造假”行为敲敲警钟。
过去,对于“统计造假”行为,仅仅以“数字注水”来形容和评判,并未上升到严肃对待、严厉处罚的高度,让一些地方官员抱着侥幸心理,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其实,在大数据时代,“统计造假”是藏不住的,特别是“统计造假”的现实危害很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方面这是典型的弄虚作假、诚信缺失的行为,不仅助长浮夸作风,而且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另一方面还会导致决策的科学性受到影响,误导社会及公众,最终对官方统计数字产生“不信任”。
统计也需取信于民,这是信息化社会、大数据时代的基本要求。再靓丽的数字,如果“失真”,也会成为社会笑谈。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已经把统计造假纳入监管,对于统计造假行为严惩不贷。仅今年以来,已会同国家统计局约谈10省统计局局长、5市市长、10县(区)长。这说明,统计造假仍处在“树欲静而风不止”的状态。
事实证明,统计造假不得人心,必须保持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临近年底,各类统计工作开始运行,并为谋划明年的工作提供参考。笔者希望各地保持头脑清醒,别为了统计数据上的一时之痛快、一时之漂亮,搞“数字游戏”,继续玩弄统计造假的把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监督部门的眼睛也是睁着的,搞统计造假无异于“玩火”。唯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才能让各种统计数字具有公信力,才能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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