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同样缴个税 新规更省事 利好中低收入人群,同时减轻了办税负担

齐鲁晚报 2020-12-07 11:09 大字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对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太专业了,看不懂,有没有课代表解释一下?”如果你也对个税新规弄不太清楚的话,就请看以下详细解读。

谁能享受这个政策?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对于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举个例子,小李2020年至2021年都是A单位员工。A单位2020年1-12月每月均为小李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假设小李2020年工薪收入合计54000元,则小李2021年可适用本公告。

新办法有什么好处?中低收入人群从中受益

新办法实施后,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怎么减轻负担呢?我们以A单位员工小张为例进行说明。(见右图例1)

通过小张的例子对比来看,新方法进一步减轻了小张的办税负担,也无需占用资金。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解读,采用新的预扣预缴方法后,中低收入人群将从中受益,主要是两类人群。“一是工资收入不超过6万元并且收入前高后低波动较大的中低收入人群,不再需要预扣预缴一部分税款,增加了现金流,另外也不需要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退税,降低了纳税的时间成本;二是上年工资收入不超过6万元,本年工资增长,可能超过了6万,但一直到累计月收入超过6万元的时候才需要预扣预缴,这样就产生了递延纳税的效果,获得了税款的时间价值。”

对于税务部门来说,葛玉御指出,由于相当一部分纳税人不需要再通过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退税,征管成本有所降低,这也实现了纳税人与税务局的“双赢”。

年收入超6万元咋办?缴税额度不变,办税负担减轻

如果涨工资了,预计年收入将超过6万元,怎么办呢?我们以A单位员工小周为例进行说明。(见右图例2)

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看到,与原来的预扣预缴方法相比,采取新方法后,小周全年的预扣预缴个税额并未变化,但需要预扣预缴税款的月份却明显减少了,同样也减轻了办税负担。

需要说明的是,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扣缴义务人预计本年度发放给其的收入将超过6万元,纳税人需要纳税记录或者本人有多处所得合并后全年收入预计超过6万元等原因,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可在当年1月份税款扣缴申报前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计算并预缴个人所得税。

假设A单位预计2021年为小周全年发放工资96000元,可在2021年1月工资发放前和小周确认后,按照原预扣预缴方法每月扣缴申报30元税款。

综合澎湃新闻、央广网等

新闻推荐

“十三五”期间我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约13%

新华社武汉12月6日电(记者王贤、谭谟晓)初步预计,“十三五”期末我国保费收入达4.5万亿元左右,“十三五”期间保费收入年均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