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巷议】“人民医院”是否公立专用应有权威意见
“带着‘人民医院’四个字,却不是公立医院。”河南省许昌市李雁(化名)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惑。在许昌,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等多家“人民医院”是私立医院。媒体发现,全国多家“人民医院”非公立医院,而有“人民”二字会让大众误以为是公立医院。(11月30日《健康时报》)
这种人民医院非公立医院现象,绝非只发生在河南许昌市。问题的关键在于,就医者不知情,而这些非公立的民营医院又不公示,这是患者产生“被误导”就医体验的重要原因。
为什么出现这种现象?历史遗留问题居多。正如许昌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对此的表态,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是非公立性质,改制后没有变更单位名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还有媒体指出,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只有公立医院名称才能使用“人民”词汇。但是事实上,每家医院的名字都是由政府卫健等部门审批通过的,如果没有管理者的允许,这些非公立医院也不敢挂出“人民医院”的名称。这说明相关地方政府对此的管理,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这才是出现这种现象的源头。
对这种公众关心的现象,政府应有权威指导意见。一者要进一步明确,是不是人民医院只能是公立专用?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要收回这些名字。二者,即使允许民营医院使用这些名字,也要充分保障民众知情权,要求医疗机构对外宣传要有公示和说明,以免就医者被蒙蔽和误导。
当然,名字只是名字,医院对患者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才是大家最关注的。问题的关键是,人民医院这个公立品牌,经过多年的浇灌,已经获得了美誉度和信任度。作为管理者要评估,医疗机构的行为和操守还有医疗服务质量,是否匹配这种专属称誉。□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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