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广东18岁高中生迎娶14岁初中生 官方通报:已对双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
?视频中两个孩子在一起吃饭
据广东潮阳区贵屿镇政府29日凌晨消息,11月28日网传广东一名18岁高中生迎娶14岁初中生的视频。获悉后,潮阳区贵屿镇政府迅速开展核实,经查,视频中的人员系贵屿镇凤新村卢某(男,17周岁,已退学)于一年多前与邻村庄某(女,13周岁,已休学)自由恋爱,因双方父母法制观念淡薄,于今年11月26日为双方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但未曾到民政部门申办婚姻登记。
目前,贵屿镇政府和城区民政部门已对双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责令其让女方回归原家庭,由其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将进一步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并劝导其复学。贵屿镇政府将与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释法监护人是否负有法律责任?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法律专家岳屾山表示,这起事件中,女孩未成年,其父母或监护人已经涉嫌违法。依照相关法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
综合央视、《潇湘晨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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