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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建设推动“中国之治”

榆林日报 2020-11-28 09:40 大字

樊蓉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要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出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绘就全面依法治国的斑斓画卷。

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人民生命安全、生活幸福的有力保障。加强法治建设可以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全局观念,坚持问题导向,以“实”字当先,以“干”字当头,下大力气整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全方位守护人民安全。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各级各部门要始终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要从严管理执法人员队伍,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的特权思想,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申诉有门”“解决有道”;另一方面要加大对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延伸法律触角,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让法治建设走深走实,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培养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鼓励群众合理合法维权,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努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法律切切实实成为每个公民的信仰,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秉承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基本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社会繁荣发展、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生活注入强大持久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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