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传媒学院回应学生盗用参赛作品:抄袭属实 留校察看处分
11月27日晚,武汉传媒学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我校学生郑某某涉嫌盗用、抄袭他人作品问题的调查及处理说明”。
说明中称:日前,网友发帖称其原创作品被我校学生郑某某盗用、抄袭参加“中国大学生创意节”和“立邦“未来之星”青年设计师大赛”,学校迅速成立调查小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经与赛事组委会核查,网友举报的被盗用参赛作品,确为郑某某账号上传,组委会已对作品做下架处理。涉嫌抄袭的作品《慧眼》,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抄袭行为属实。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郑某某留校察看处分,取消郑某某武汉传媒学院2020-2021学年校内一等奖学金,撤销其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郑某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向原作者及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在此,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学校将以此事为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师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术标准,全面开展科研诚信及学术道德教育活动。未来我们将一如既往从严治校,对于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绝不姑息。(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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