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 旨在“以德养法”
道德对法治起着支撑作用,我国在长时期治国理政的历史实践中积淀下来的思想理念、价值观念和行动准则,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法治是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法治不再仅仅是政治领域中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问题,而是延伸拓展到了个人和社会层面的一种价值追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这集中体现了法的道德与价值属性。一方面,法之“良”就在于它以保障人民权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事实上,任何一种法律治理都有一种“道德需要”,这就是法的道德律。法律的权威取决于人民内心的拥护和认同,而法律的施行也依赖于这种拥护和认同基础上形成的法律信仰。另一方面,道德建设是法治社会的文化基础,道德对法治起着支撑作用。我国在长时期治国理政的历史实践中积淀下来的思想理念、价值观念和行动准则,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在推进依法治国中,既要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高度重视道德礼义的力量和作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也要借鉴我国古代社会为政以德、礼法相依、德主刑辅、正心修身的历史经验,充分发挥乡规民约、家规礼序的教化作用,为当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文化营养和历史智慧。
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除了要做好法律的完善和配套建设之外,还要加强法治伦理建设,努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使善德真正成为立法、执法、司法的基本准绳,以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更好顺应历史潮流,体现人民意志。
(宋延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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