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以司法裁判 向滥用“人脸识别”说不

大江晚报 2020-11-25 00:50 大字

11月20日,被称为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的杭州市民郭兵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一案宣判。杭州市富阳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野生动物世界删除郭兵办理年卡时提交的面部特征信息,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

如今,社会俨然已进入了刷脸时代——购物“刷脸”支付、手机“刷脸”解锁,进小区“刷脸”开门……越来越多的事情可以用“刷脸”来解决。但刷脸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技术被滥用、信息被泄露的巨大风险,因此有必要对人脸识别予以规范,提高准入门槛。“人脸识别第一案”无疑有着标杆意义,是以司法裁判形式向滥用“人脸识别”说不。

除一些规模较大、技术较先进的支付机构、互联网平台使用人脸识别外,一些物业公司和景区也都开始了“刷脸”模式。这并非说这些中小企业不能使用“人脸识别”,而是指一些拥有先进技术的大型企业都难免会发生数据库泄密事件,更何况这些物业公司、景区企业等,它们的数据库可能更容易出现问题。特别是,当随便一个小区或单位都能随意搜集面部信息时,面部信息的安全性必然受到威胁,人们对自我面部信息的掌控度必然会被削弱。

人脸识别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至少应赋予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人脸识别第一案”以鲜明的裁判态度为个人撑腰,也让经营者、管理者认识到“别人的脸不是你想用就能用的”。但是,规范各种应用场景下的人脸识别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有学者建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底线是,除了特定部门的执法活动之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通过人脸识别调查和追踪个人的私人生活。

从长远来看,应对该领域严格规范,如提高图像采集、人脸识别设备制造及使用门槛,避免随意一个机构就可采集人脸信息;明确非正当必要不得收集原则,赋予人们说不的权利,避免有人以不提供服务为要挟强行收集面部信息;同时强化保护力度,要求信息持有者严格保护人脸信息,非经法定事由不得提供;还有必要提升活体检测技术,降低“AI换脸”风险,只有这样才能让人们真正掌握自己的“脸部信息”。

史奉楚据《北京青年报》

新闻推荐

在钳工的世界,一汽铸造公司产品技术部首席技能大师李凯军大名鼎鼎 【身边的大国工匠】做“人刀合一”的创新王者

锉、削、磨、抛……随着行云流水的动作,一个金属圆球在他掌中幻化成了一个精巧的正十二面体,棱角分明,光洁如镜,如钻石般熠熠...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