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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物管 满足搬迁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四川农村日报 2020-11-06 06:19 大字

据新华社北京 11 月 5日电 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5 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当前,“十三五”时期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已经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已经转入以后续扶持为中心的新阶段。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已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同步新建了约3.5万个安置社区,一揽子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吃、住、行、就医、就学等方面的问题。

王爱文表示,当前扶贫安置点的搬迁社区组织建设普遍得到了加强,体制机制也不断健全,服务设施也明显得到了改善。但还面临一些问题,如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社区服务体系还有待完善、群众在新社区的融入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针对以上问题,王爱文表示,民政部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形成《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着重明确了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组织体系、完善安置社区治理制度机制、加强安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促进搬迁群众融入社区、着力加强安置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等五方面工作。

以加强安置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为例,意见要求,优化服务机制,引导商业服务布局,确保搬迁群众就近方便办事,能够享有与迁入地群众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同时,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安置社区规划,加快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周韬5日说,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集中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满足搬迁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方面。要从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和内容等四方面加强安置社区物业管理。

第一,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和内容,要充分考虑安置社区的特点,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及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原则,引导搬迁群众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方式,不搞“一刀切”,对一些具备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条件的安置社区,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安置社区,可以由街道、社区居委会托管、业主自管等方式来实施物业管理。

第二,提升安置社区综合治理水平。坚持党建引领,把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基层党组织和街道来统筹协调各方,组织搬迁群众广泛参与安置社区的日常事务,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一些社会组织的方方面面的作用。

第三,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要研究安置社区的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引导物业服务人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第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要加强社区治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逐步引导培养群众养成物业服务的消费观念,同时要加强搬迁群众主人翁意识和家园观念的教育,增强搬迁群众对安置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积极参与安置社区的集体活动,提高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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