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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拆零销售”好传统应拾回来

皖北晨刊 2020-11-02 17:42 大字

□王桂霞

把药品拆零销售的方式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曾经广泛存在于我国各地的医院和药店中。如今我们再去买药,拿回来的往往是整盒、整瓶的药品。很多人病好了药还没吃完,家里剩下很多半盒半瓶的药,慢慢就过期了。那么,药品能不能还像以前一样拆零销售,让患者能根据药方按需购买呢?

所谓药品拆零销售,就是医生根据患者病情按天开药,医院药房按量配药,用小纸袋将药片封好,写下服药时间和次数。如此,既能够减少药品浪费、减少药物污染,又可以实现按需供药、节省患者看病成本,可谓一举多得。

据了解,从2000年开始,国家曾多次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其中都明确规定药品零售操作包括拆零销售。但药品拆零销售未能落地有几个现实“拦路石”。例如,药厂没有小包装、操作规范不完善;药品零售场所考虑拆零成本,不愿提供该服务……显然,药品拆零需要药厂、医院、药店、患者等共同配合与支持。

按照操作流程看,药品拆零属于附加服务,需要操作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分散包装的环境也要洁净安全。因此,药品拆零不妨先从医院入手,指导医生按需开药,减少大药方现象。

药品拆零模式不仅仅惠及患者个人,还有利于我国逐步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体系,实施医药分开制度。因此,在我国医疗领域的改革继续推进的当下,将“药品拆零销售”的好传统拾回来,对于逐步落实各项医药改革政策,将各环节利益分离开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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