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性语言进行宣传,友邦保险广东分公司被罚
记者 | 田瑜
编辑 | 张一诺
10月30日,广东银保监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罚单显示,友邦保险广东分公司存在以下三项违法违规行为:
1.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其中责任人蒋虹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其中责任人梁舜洁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使用含误导性表述的产品宣传资料对代理人进行培训,其中责任人梁舜洁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九条,《关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95号)第六点,友邦保险广东分公司被处罚款34万元,相关责任人蒋虹和梁舜洁被处以警告处分,分别被处罚款4万元、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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