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冲动消费后后悔”“未消费不退款”的现象 深圳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引入“反悔权” 购买服务七天内,只要未消费,不管什么原因,随时可退
本报讯(记者刘友婷)健身冲动消费可以反悔了。近日,深圳市消委会举办“好人举手 共建消费中国式信任”系列活动,发布健身行业“好人举手”企业名单,鼓励健身行业诚信企业品质承诺,共建消费中国式信任。10家大型健身企业“好人举手”,承诺内容包含“付款后的七天内未消费无理由退费”“消费者可自主选择私教服务”,为深圳健身行业消费提供品质指引。
长期以来,健身行业普遍存在“冲动消费后后悔”“未消费不退款”的现象。加之今年受疫情影响,以预付式消费模式为主的健身行业关门停业无法为消费者退费的情况频发,让消费者面对健身服务时消费意愿下降。
今年5月,深圳市消委会接到近百起消费者反映健之美俱乐部突然停止营业,要求商家退费的群体性投诉。有的消费者反映称:“他们一声不吭就关门,事先也没通知我们,现在我的卡里面还有好几万元钱消费不了,跟我情况类似的有上百人。”
之后,深圳市消委会约谈俱乐部经营者,后者书面承诺会尽快妥善解决好消费者的投诉。但事后该预付式经营者迟迟不肯履行承诺,消费者找上门时便念起“拖字经”。直到深圳市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起诉后,该经营者才败下阵来。
为了解决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的痛点问题,深圳市消委会积极探索为健身行业冲动消费设置冷静期,举办健身行业“好人举手”品质承诺活动,率先推出了“付款后的七天内未消费可全额退款”承诺,消费者购买服务七天内,只要未消费,不管什么原因,随时可退款,随时有“反悔权”,帮助消费者减少冲动消费损失,提振消费者对健身行业的消费信心,促进健身行业健康发展。
据悉,申请“好人举手”的企业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如企业承诺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高于国家标准、企业的消费评价指数在同行业中处于前列、企业针对消费者维权诉求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等。深圳市消委会作为监督单位对企业进行持续监督,引导消费者选择“好人举手”的经营者进行消费,积极参与监督和评价,同时建立“好人举手”退出机制,以公开透明的公示机制敦促企业积极履责,优化商品和服务。
深圳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鼓励企业“好人举手”,向消费者传递品质消费信任;另一方面建设以消费评价指数为核心的消费领域信用机制,以动态消费评价指数强化信用监督,从而建立由“好人举手+社会监督”闭环的品质消费生态圈。一旦企业动态消费评价指数下降到行业内较低值或承诺事项未能如实履行,企业将被强制退出品质消费生态圈,企业信用记录也将随之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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