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眼视力纳入中考警惕伤及“无辜”
□然玉
今年暑假,山西省长治市将把裸眼视力和体重考核结果纳入中考总成绩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有网友质疑此举“涉嫌基因与经济双重歧视”,也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导向。(10月12日《新华每日电讯》)
近年来,关注青少年视力健康是大势所趋,甚至自上而下为此配套了一揽子考核倒逼机制。长治市对裸眼视力的考察,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多相差两分。两分的“裸眼视力分”,貌似微不足道,然而在中考升学分毫必争的激烈竞争下,这一“细节”变动,所施加的压力、所带来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须知,“分数指挥棒”的确能解决很多问题,但它无力解决的问题或许更多。
按照当地官方的解释,裸眼视力纳入中考,旨在引导青少年保护视力。此番逻辑貌似有理,实则是经不起推敲的。需要厘清的是,所谓中考,最核心的功能,就是人才考察筛选和分配学位资源。滥用中考“杠杆”,为之赋予过多的、额外的价值诉求,只会不堪重负,造成游戏规则的紊乱。如果说,可以设置“裸眼视力分”,那么在中考中,是不是也可以设置“道德分”“公益分”?这些说起来也是为了让学生们“变更好”,可是却不可避免让中考变得复杂、混乱。
说到底,中考就是一个智力测试、学力评估的过程。若是什么都往中考的“筐”里装,那么中考就不是中考了,也就谈不上公平了。此外,一个基本常识是,近视问题成因多种多样,既可能与用眼不当有关,也可能是由遗传因素、伤病因素所致。简单对“裸眼视力”划档打分,极易“误伤无辜”,毫无科学性可言。再者说,有别于跑步、跳绳等体育项目可以通过主观努力提升成绩,学生们很多时候对“视力”是无能为力的。
保护青少年视力,是一项要多方参与的系统工程。最需要为学生们视力健康负责的,还是主管部门和学校管理者。以中考“扣分”的方式,将护眼不力的责任统统甩给学生一方承担,毫无道理。近视的学生,自身已经是“受害者”,其在中考中居然还要又一次被减分,这俨然是二次伤害了……对于青少年近视问题,自然要较真考核,但必须始终恪守“能力与责任相对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之原则。
裸眼视力纳入中考,有损于中考,也未必有益于视力保护。呵护青少年用眼健康,需要的是全场景、全流程的科学引导,而非是押宝于“分数指挥棒”一用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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