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盖房要先交“押金” 说得再好听也是乱收费
收取“建房押金”,不但不能有序管理农房建设问题,可能还会带来新的问题,甚至滋生腐败。
近日,有江苏昆山市锦溪镇的群众反映,当地农民自建房屋,需要向镇农房办缴纳几万元的“保证金”,但大家质疑收取“保证金”缺乏政策和法规依据。收钱的时候糊涂,退钱的时候更是麻烦。当几万元的所谓保证金交上去,房子终于盖好了,大家却被告知,有数千元的费用不予退还。
面对诸多疑问,昆山市锦溪镇农房办主任顾国红表示,“押金”收取主要依据的是“村规民约”。主要用于控制违建,还有风貌管控。
农房管理的确存在难点,当地官方的解释似有苦衷,但这仍然不能说明该笔收费就是合规合理的。相反,其存在不少疑点有待进一步澄清。
首先,当地向农户收取“建房保证金”,是一种行政行为。众所周知,根据法治基本原则,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而当地收取“建房保证金”,没有什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依据,而是所谓的“村规民约”。显然,该收费行为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其次,据报道,锦溪镇每年有一千余户村民建房,而当地仅有5家建筑公司有资格参与该镇农房建设。村民们交出的“建房押金”由建筑公司收取,也都是由建筑公司出具手写票据,还有七千元无法退还,收费名目五花八门。农民翻建房屋,“保证金”为何交给社会建筑公司而非农房办?缴费项目为何不清不楚?这些建筑公司和当地农房办在这些收费行为中,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是否存在资金风险和腐败风险?这些都值得追问。
近年来,我国农房建设发生较大变化,住房面积增大、层数增加、改扩建明显增多,而农民建房合法收费项目并非无章可循。但是,仍然存在昆山市锦溪镇这样收取“建房押金”的现象,这说明农民建房乱收费问题仍然值得重视。
昆山市锦溪镇当地以所谓“村规民约”的“土办法”,收取“建房押金”,虽然可能有防范违章建筑等初衷,但究其本质仍是一种乱收费行为。不但不能有序管理农房建设问题,可能还会带来新的问题,甚至滋生腐败,不得不警惕。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冷河
新闻推荐
10月12日,在天津梅江会展中心,第23届中国冰淇淋及冷冻食品产业博览会工作人员在制作新式冰淇淋。本次博览会为期3天,设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