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改革以个人报销到家庭共济
屈婷陈弘毅
施行20多年的职工医保制度即将迎来重大变革。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就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个人账户,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改革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了3项核心举措: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这些措施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增强职工医保的门诊保障能力、减轻门诊费用负担。
怎么做到?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宗凡概括为:一调一扩,一建立一提高。
“一调”指的是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政策。按照改革的思路,参保人个人账户现有的钱不变,未来由个人缴纳的份额也不变,变的是原本由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那一部分:用作门诊共济。它带来最直观的好处就是“一提高”——普通门诊的保障力度提高了。
实现新旧转接:从个人到家庭,从住院到门诊。此次调整坚持平稳过渡、合理转换等原则,对已有的个人账户功能予以保留并作出扩充:除本人外,还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和子女的门诊费用,及药店买药、买医用耗材等,并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等个人缴费。
专家指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约3.29亿人,一旦个人账户实现家庭共济使用,惠及人群将更广,发挥的作用也更大,未来还可延伸到更多与医保相关的领域。
“一建立”指的是建立以费用为基础的普通门诊统筹,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促进门诊“小病”及时发现、及时治疗,减少大病、重病及住院的发生;“一扩”指的就是逐步扩大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的病种范围,探索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王宗凡说,为应对疾病谱变化、人口老龄化等新挑战,职工医保制度应当从重点保大病、保住院向保小病、保门诊延伸,最终实现既保大也保小,住院和门诊保障相均衡。(摘自《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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