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36万一辆警用摩托,贵不贵对不对?

成都商报 2020-09-17 00:39 大字

网传长春交警使用哈雷摩托车 图据澎湃新闻

新闻背景

9月15日,一张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多辆单价为36.76万元的警用摩托车的公告截图,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质疑:“有必要买这么贵的摩托车吗?”同日下午,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一位负责人回应媒体,此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是2018年的事,这批哈雷警用摩托车均是经过正规手续和流程购买,这两年也一直在用。

政府采购也应当调整思路,以需求为导向,以“只买对不买贵”为原则,在“节约钱”与“办好事”之间寻求最大的平衡。

回答是及时的,“疑惑”却是未解的。正如一位网友所言,问的不是是否合规,而是是否必要,这样的回复有“答非所问”之嫌。还有网友三连问,“符合哪条规定?特殊用处是什么?采购标准是什么?”

面对网友的持续追问,相关部门应及时回应,不能简单以“符合规范”,就把问题“打发”了。详细的回应,既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对相关部门公信力的捍卫。

大众为什么要质疑36.76万元一辆的警用摩托车?归根结底,还是在于摩托车采购价格之高与人们日常的认识不符,同时相关部门也并没有一个直接渠道让大众了解警用摩托车的用途。这也给了相关部门一个提醒,只有将某些内部共识变成大众共识,才能在今后遇到类似情况时,被大众认可和理解。

还要看到,两年前的政府采购项目再次进入公众视野,说明话题在当下亦具一定的现实意义。早在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司处长业务培训班上,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曾表明,要厉行节约,从源头拒绝高价采购。近两年,更是强调各级政府部门要大力压减不必要的开支,建设节约型政府。如此形势之下,政府采购也应当调整思路,以需求为导向,以“只买对不买贵”为原则,在“节约钱”与“办好事”之间寻求最大的平衡。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黄秋荻

新闻推荐

四两拨千斤,消费券撬动内需潜力

目前,全国整体发放消费券总额超过300亿元,抢券、晒券、用券成为潮流。在消费券发挥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复苏作用的同时,“薅...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