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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主割伤城管”案及时诠释正当防卫

齐鲁晚报 2020-09-15 05:02 大字

□马进彪

9月7日,重庆市南岸区涂山镇城管大队一名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商贩起冲突被砍伤。9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发文称,城管队员杨某桥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被行拘,女摊主被追打中挥刀致城管受伤的行为系正当防卫。同时,女摊主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被警方予以警告处罚。

就在前不久,即9月3日,最高法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称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从时间上看,这位女摊主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可能是最高法自公布《意见》之后媒体报道出的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的“正当防卫第一案”。此事发生于9月7日,而9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即发布了对女摊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整个过程才一周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依法给予明确认定,也体现了相关部门回应社会关切的主动性和及时性。

城管执法人员杨某桥左手多处切割伤及肌腱、神经断裂伤,相比之下,这位执法人员的伤情要远远大于那位被追打的女摊女。但此次正当防卫的认定,并没有“以伤情定案情”,虽然这位城管员的伤情相对重些,但相关部门的认定并没有“以伤而定”,而是以法而论,因此,“谁死伤谁有理”的魔咒在这次认定中被彻底破解。

城管追打女摊主被砍伤,女摊主挥刀行为被认定正当防卫,这起事件在社会上引发了极大反响,许多媒体将此新闻放在了显要位置,网友的点赞更是连成一片。

此事为何会引起如此强烈的舆论反响呢?主要原因有二,一个是近年来关于正当防卫认定的纠偏正在自上而下逐步实施,其间最高法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尤其是9月3日最高法发布的《意见》。对这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举措,社会公众也希望看到其走出文字层面,而广泛地导入法治实践的终端层面,这是社会公众期待更大法治背景的形成,和更强的终端实践的推进。

另一个是,社会公众更期待现实案例的及时普法。因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并不完全来自于对法律文本的学习,而在很大程度上也来自于对典型案例的便捷化感知。尤其是对于正当防卫的甄别,人们心理层面的认知还处于渐进阶段,心里尚有巨大的等待塑造的自我空间。而此时,一个典型案例的及时出现,恰恰满足了社会公众这方面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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