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提供三项补助 鼓励举办校园招聘“稳就业”
新华社长沙9月7日电(记者 谢樱)记者7日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招聘活动补助工作的通知》,明确学校开展校园招聘可获得三项补助。
通知明确,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和技师学院、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区范围内为毕业生组织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的,可申请校园招聘活动补助。校园招聘活动补助按年进行,补助金额按照“基础补助+活动补助+成效补助”综合确定。
基础补助按照举办校园招聘活动的各学校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确定。补助标准为:一本高校10元/人,二本高校15元/人,独立学院、高职专科学校、技师学院、中职特殊教育学校20元/人。
活动补助按照各学校组织举办的现场招聘会规模和场次确定。补助标准为:校级大型招聘会(岗位招聘总人数超过500人)按3万元/场予以补助,校级中小型招聘会(岗位招聘总人数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按1万元/场予以补助。根据学校类型,一本高校每年最多可申请6场招聘会补助,其他学校每年最多可申请4场招聘会补助。其中应届毕业生人数在500人以下的学校每年补贴场次不超过2场。
成效补助按照各学校招聘会岗位数、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数、参加招聘人数、达成意向人数、签订合同人数等因素综合确定。补助标准为:综合评分排名前20名的学校为10万元/年,综合评分排名21至60名的学校为5万元/年,综合评分排名61名以后的学校不给予成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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