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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两颗葡萄丢工作冤不冤

山东商报 2020-09-07 09:41 大字

两颗葡萄价值不大,但由此反映出来的问题其实不小,现在劳动者在食品企业上班偷吃了两颗葡萄,那么如果劳动者是在银行上班,会不会把客户的钱也“顺点回家”?

杭州一女子上班时偷吃了生产线上两颗葡萄,被公司开除。该女子认为自己有点冤,觉得公司“小题大做”。此事经媒体报道后,网上吵翻了,许多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公司开除的做法。(9月6日《华商报》)

因为在工作过程中偷吃了生产线上的两颗葡萄,员工文女士被公司开除了,这件事不但涉及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同时还涉及到社会基本的公平正义问题,所以引发了网友的极大关注。但是让文女士不愿意看到的是,尽管也有部分网友认为公司的处理太重了,但大部分的网友,还是支持该公司的做法,认为开除文女士的决定是正确的。

文女士在工作过程中偷吃生产线上葡萄的做法,确实很不妥当,往轻了说,这是贪小便宜,是个人诚信问题,而往重了说,这属于监守自盗,是一种贪污行为,只是因为数量过小不构成犯罪而已。但从法律角度来说,当事女子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否则,每个员工都这样做,长此以往就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客户利益,同时给公司的品牌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正如有网友所说,两颗葡萄价值不大,但由此反映出来的问题其实不小,现在劳动者在食品企业上班偷吃了两颗葡萄,那么如果劳动者是在银行上班,会不会把客户的钱也“顺点回家”?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就新闻中这一事件来看,公司因为员工偷吃两颗葡萄而给予其开除处理,并不违法违规,而是一种合法行为。

事已至此,当事员工并非没有“翻盘”的希望,她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因为《劳动合同法》同样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因为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开除员工,但是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须举证证明相关规章制度已经公布、劳动者已知晓且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否则,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员工的。但是就这件事而言,当事员工也承认公司已经把相关的规章制度张贴到墙上,起到了告知的作用,那么员工再想“翻盘”,结果不容乐观。

其实不管是食品流水线上的员工,还是银行柜台上的员工,都要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公司的规制制度。否则一旦因为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惩戒,乃至开除,势必会给个人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以及个人形象、信誉上的损害。所以文女士的遭遇,对每一个劳动者都是一种警醒,她的教训,也值得每一个劳动者认真汲取。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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