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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离婚”博眼球 摆拍视频不能越底线

南宁晚报 2020-09-07 04:14 大字

■何勇

近日,一段广东茂名“夫妻刚办完离婚手续走出民政局,妻子晕倒丈夫冷眼离开”的短视频在网上传播,很多人表示视频中“丈夫”的做法太让人寒心。9月4日,广东省茂名市网信办公布了另一个角度的监控视频,以证明这段视频实际上为摆拍。(9月6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包括短视频在内的网络视频已经成为仅次于即时通信的中国第二大互联网应用,短视频成为网络视频的生力军。

一些短视频创作者为娱乐大众,或为吸引眼球,追逐“10万+”流量,实现名利双收,摆拍短视频,特别是摆拍剧情刺激的短视频成为短视频创作的重要方式。短视频创作者摆拍短视频,这本身无可厚非,是正当的文艺创作,也能满足大众娱乐需求。

但是,摆拍短视频是文艺作品,与真实发生的新闻事件有着本质性区别。这决定了短视频平台、短视频创作者在发布和传播摆拍的短视频时,不能当成新闻进行传播,也不能误导观众、粉丝,这应是摆拍短视频不可逾越的底线。因为将摆拍的短视频当成新闻进行传播,在客观上误导了大众,引起社会争议,甚至耗费公共资源进行调查、处理,损害公共利益。

实际上,从法律角度说,把摆拍短视频当成新闻进行传播,实质上是在造谣,属于传播谣言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是最后声明是摆拍就能了之。

禁止摆拍短视频,这不切实际,也损害到大众的娱乐生活。但对摆拍短视频行为也不能听之任之,监管需要补位,应给摆拍短视频立规矩,规范摆拍短视频,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议。

一方面,摆拍短视频必须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不能采取违法违规和有损社会公德的方式摆拍短视频。另一方面,摆拍短视频在上传到短视频平台传播时,应当在显要位置标注“摆拍”字样,避免误导观众当成新闻事件理解。同时,摆拍短视频应当标注导演、编剧、演员等演职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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