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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出新规整治垃圾短信和电话 拟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安徽工人日报 2020-09-05 04:4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孙喜保)近日,工信部《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一旦顺利实施,其规范垃圾短信和电话的手段将更加完善和有力,用户的权利将得到更多的保障。

近年来,国内垃圾短信和垃圾电话屡治不绝,严重干扰了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工作和生活。工信部等相关部门也先后多次采取了各项打击措施,制定了多项政策,但是依然效果不佳。此次工信部向社会公布的《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共分为8部分44条,涉及的管理措施细致且严格,被业内人士认为亮点不少。

其中对消费者拒接、拒收信息和电话的权力有了明确规定和界定。比如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其中强调,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条规定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能够起到很大作用。

由于大多骚扰电话和信息为商业推销,因此此次专门就这类电话和信息作出多达9条的规定,对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基础电信企业、语音呼叫服务提供者等提出了各项具体要求。

工信部还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电话。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依托“谢绝来电”平台提供“谢绝来电”服务,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记用户关于商业性电话的接收意愿,并依据用户意愿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防侵扰服务。

记者从工信部获悉,从2019年起,工信部就已经开始组织中国信通院和三家运营商推进建设“谢绝来电”平台,并开始发挥作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仅广东移动骚扰电话“谢绝来电”服务已累计开通用户642万,月均拦截骚扰电话1.2亿次。为了更好保护用户的权利,此次征求意见稿还专门设置用户投诉章节,明确由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受理用户关于短信息服务或语音呼叫服务投诉,并对接收、处置、反馈等环节时长提出要求。

此次征求意见稿关于“处罚”的规定也较为明确。不管相关业务提供者触犯了哪条规定,都会根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罚,有的会被限期整改,有的则要接受罚款,一些“情节恶劣的,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回收响应码号资源”。

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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