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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人才引进拒绝非全硕士 人才办:暂未收到上级正式文件

澎湃新闻 2020-09-03 18:00 大字

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遭歧视的话题持续受到社会关注。近日,有网友向澎湃新闻反映,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今年发布的人才引进公告中明确要求报名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

9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名黄姓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虽然已经通过网络看到了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文件,但至今他们都未接到自治区教育厅及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正式文件,因此今年仍然是按照2018年通辽市制定的人才引进政策执行的,并非有意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外。

该负责人表示,通辽市2020年春季人才引进招录工作本身也是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目前相关工作已经结束。对于今年秋季以及之后的人才引进工作,会在接到自治区五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后,根据通辽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对人才引进政策进行调整,把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其中。

今年4月24日发布的《内蒙古通辽市2020年春季人才引进公告》显示,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包括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研究生)。其中,通辽市本级单位引进留学归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限定为2018-2019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境外大学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在通辽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记者找到了上述公告所依据的《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该《办法》由中共通辽市委员会、通辽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27日印发。办法第六条规定了引进人才的范围,其中对第六类引进人才的表述为:学历学位证俱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留学归国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具有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今年2月14日,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记者发现,在4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门还转发了教育部的上述文件。五部门在转发教育部通知时提醒各盟市委组织部,各盟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国资委,自治区各部门,各自治区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各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国家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意义,以及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强化就业权益保护,在招录、招聘和落户等方面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机会,共同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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