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工信部新规征意见 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商业性短信或拨打电话 拟组建“谢绝来电”平台 登记用户意愿 提供防侵扰服务

华商报 2020-09-01 02:04 大字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

■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的,应当确保有关用户已同意或请求接收,并保留用户同意凭证至少五个月。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在短信息中明确标注通过其服务发送短信的组织或个人的名称、联系电话,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方式并随短信息告知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用户拒绝接收设置障碍。

■语音呼叫服务提供者不得拨打平台类商业性电话,不得为违反本规定拨打商业性电话的组织和个人提供通信资源、平台设施等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电话。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依托“谢绝来电”平台提供“谢绝来电”服务,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记用户关于商业性电话的接收意愿,并依据用户意愿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防侵扰服务。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者提供“谢绝来电”服务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者提供“谢绝来电”服务予以必要协助。中新

新闻推荐

产业数字化转型需要矩阵效应

苏亮进入下半年,北京、上海、江苏、浙江、重庆等多省市出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不同地方从实际需求出发,结合自身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