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符合当前形势发展需要 权威专家解读《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调整发布
8月28日,商务部会同科技部调整发布了《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此次调整有何意义?带来哪些管理新规?对科创企业影响几何?记者就此采访了长期跟踪研究技术贸易法规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崔凡。
对技术出口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是国际惯例
此次并非我国首次调整《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时说,上一次目录修订是在2008年。
“对技术出口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已成为国际通行做法。”崔凡说,我国对外贸易法律法规体系是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完善的。
基于2008年版目录,此次调整共涉及53项技术条目:删除9项禁止类或者限制类条目;新增23项限制类条目;对21项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
崔凡说,科技领先的发达国家频繁更新本国清单,以反映新技术发展的现实情况。我国自2008年修订目录12年来,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认识不断深化,而且很多领域技术也取得突飞猛进发展,对有的技术继续禁止或限制意义已经不大,同时一些新技术不断涌现,有必要根据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调整相关目录。
此次调整酝酿多时。崔凡说,早在2018年,有关部门就围绕目录修订调整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经反复酝酿,结合当前国际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进行了此次调整。
技术对外开放才能行稳致远
此次目录调整有减有增,是出于怎样考虑?
“规范技术出口管理,促进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谈及此次调整目的,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这样说。
在崔凡看来,近些年,我国技术进出口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如2011年和2019年两次修订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在外商投资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中严格禁止强制技术转让等。这些举措推动相关制度更加有利于规范和扩大技术进出口,朝着建立更加自由、便利和透明的技术贸易管理体制迈进。
“中国不赞成搞所谓的‘脱钩’。”崔凡说,正如最近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的,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扩大科技领域对外开放。不过,崔凡也认为,技术贸易不同于其他国际经贸合作方式,新技术不断涌现,某些前沿技术可能会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产生一些影响,需要纳入目录管理。因此,技术贸易领域的相关禁止和限制目录无法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那样只减不增。
崔凡认为,技术贸易对政治、经济、国防、文化、社会、生态、资源等领域安全都可能产生影响,只有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基础上,技术领域对外开放才可能行稳致远。
对企业长期发展而言是利好消息
崔凡表示,近年来,一些国家纷纷采取措施加严技术转移管控,严重影响技术贸易和与之有关的投资活动。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在此次目录调整中的做法是难能可贵的。特别是禁止类技术条目只减不增,限制类技术条目有增有减有调,而且未来政府还将继续对目录进行删减调整,不断推出技术贸易便利化举措,这充分反映出我国技术贸易大环境在不断优化,对企业长期发展而言是利好消息。
“技术贸易管理体制的完善符合创新型企业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崔凡说,对于可能受到影响的创新型企业,政府部门也在通过相关许可程序的便利化及鼓励创新措施给予支持。
(据新华社记者韩洁、陈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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