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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就健全职工医保征求意见: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 支付比例50%起步

成都商报 2020-08-27 02:02 大字

8月2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26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个人账户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支付比例50%起步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将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同时,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各地可探索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各有调整

针对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改进,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按所在地区改革当时基本养老金2%左右测算,今后年度不再调整。

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可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就医费用

征求意见稿提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下转02版

释疑

门诊共济机制实施后,还用多交钱吗?

针对征求意见稿,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

■门诊共济保障有啥好处?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探索扩大门诊慢特病范围;门诊可以开展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要取消了吗?

个人账户仍然继续保留,只是调整了计入办法。调整后,统筹基金对于门诊的保障功能更强,也就是说,职工医保制度对于门诊的报销待遇会更好。

■门诊共济机制实施后,还用多交钱吗?

资金来自于减少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不新增单位和个人的缴费。

■改革后,个人账户原有的钱会变少吗?医保待遇会下降吗?

不变。门诊保障待遇还能提升。改革后,参保人个人账户现有的钱不变,归个人使用,当期新划入个人账户的钱减少,用来加强门诊保障;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结构更加优化,保障能力更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据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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