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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杀人嫌犯在逃过程中再次犯案 警方增员全力缉捕

澎湃新闻 2020-08-13 09:58 大字

8月13日9时许,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一位村干部告诉澎湃新闻,杀人嫌犯曾春亮在逃过程中又再次作案,造成一人死亡。

同日9时许,乐安县公安局处一位权威人士表示,目前警方已经增派警力,全力抓捕曾春亮。至于曾春亮是否在13日早上再次作案,该权威人士称,“一切以警方通报为准,我现在还没有接到完整的报告。”

曾春亮是否被抓获?上述权威人士表示,他暂未接到曾春亮被抓获的报告。

此外,山砀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一名值班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我们的工作人员、公安正在处理,具体情况暂未反馈过来。”

据澎湃新闻8月10日报道,8日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造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乐安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乐安公安”8月8日发布的《悬赏通告》称,8日早上,该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查,曾春亮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现曾春亮在逃。

该通告称,犯罪嫌疑人曾春亮,男,1976年4月2日生,身份证号362526197604020819,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新厚坊组49号1户。通告显示,警方现查明曾春亮已往乐安县山砀镇周边地区窜,如有该人线索请及时与乐安警方联系,乐安县公安局将对直接抓获嫌疑人或为抓捕提供直接线索者奖励人民币伍万元,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遇害者家属此前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凶杀案发17天前,他们已经至少两次报警,但仍未能阻止悲剧发生。凶手至今在逃。

根据警方披露嫌犯曾春亮的户籍地以及身份证等信息,澎湃新闻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曾春亮曾因两次犯盗窃罪被捕入狱。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盗窃罪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3年3月,曾春亮因再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期间,曾春亮因能认罪悔罪,完成劳动任务获减刑有期徒刑7个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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