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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论遗弃犬只被查处是一堂法治教育课

华西都市报 2020-08-10 03:12 大字

微评论 □维扬书生

近日,浦东警方查处了上海首例养犬人遗弃犬只案。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浦东警方对吴某处以罚款500元,并给予吊销《养犬登记证》、收容犬只的行政处罚,目前该犬只已因年老多病在宠物医院死亡。

7月29日9时许,上海浦东市民吴某将其饲养多年的黄色小型杂交犬遗弃在东方路龙阳路附近的一花园内。吴某之所以遗弃宠物狗,主要是因为这条宠物狗“年事已高”,且患有老年基础病,身上有受伤痕迹,疑似被车辆撞击过,送医救治要花不少钱,于是一狠心就遗弃了。

按说,养狗之人都富有爱心,遗弃犬只,对宠物来说是一种非常残忍的行为,对社会来说也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宠物狗因年老或生病被主人遗弃后沦为到处乱窜的流浪狗,不但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还会危及他人人身安全。

遗弃犬只不但要受到道德谴责,还要受到法律制裁。按照《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养犬人放弃饲养犬只或者因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养犬登记的,应当将犬只送交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个人、单位饲养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所。“养犬人不得遗弃饲养的犬只。”即便遇到宠物死亡,也不能随处抛弃,而要送到指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吴某擅自遗弃犬只,违反了《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警方查处纯属咎由自取。

狗是人类的朋友,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如今养狗的居民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因狗而生的社会问题也与日俱增。不少地方根据当地实际通过地方立法对市民养狗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2019年10月12日广州市人大公布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就规定,遛狗不牵绳致犬只伤人,对养犬人处以一万元罚款;对养犬人虐待或遗弃犬只的行为开罚,不仅吊销证件犬牌,还要罚款5000元。

上海浦东市民吴某因遗弃犬只受到公安部门查处,不啻给所有养狗人士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它警示人们要么别养宠物,既然养了宠物,就要遵守有关管理条例,否则就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据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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