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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为“地沟油”“注水肉”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设定罪标尺

桂林日报 2020-08-09 12:58 大字

新华社沈阳8月8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首次就“地沟油”“注水肉”“假减肥药”等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设定定罪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从严打击“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病房”每一环节所出现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意见共分8章、41个条文,从案件范围、管辖、证据审查、法律适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方面对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规范。尤其是在群众最关心的“地沟油”“注水肉”“假减肥药”等问题上,设定定罪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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