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彰显当代中国法治精神
■安进秋
从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开始起草时算起,66年间,新中国几代民法学人筚路蓝缕、永不言弃,不断接力,终于在2020年初夏,将中国带进“民法典”时代。
“法典,经过整理的比较完备、系统的某一类法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对“法典”的定义,这一表述,揭示出了从法律到法典“一字之差”,却在时光轴上力若千钧。民法典,凝聚着几代人的心血,历经几十年的努力才编纂而成。特别是2014年编纂工作重新启动以来,全国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征求全社会的意见,成为秉轴持钧的关键一环。
民法典最鲜明的特色之一就是“民族性”。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出炉,中国的民法体系经历从“法律”到“法典”的历史转换。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可以预见的是,当中国民法典最终浸润到日常生活之中,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百姓的幸福生活也将能够得到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生活中难免遇到不愉快的“小事”,比如遭遇“霸座”、被“垃圾信息轰炸”……如今,这些生活中看似微小的“闹心”事,都将被民法典以明文规定一一“校正”。从小处说,人们的心情会更舒畅,从大的角度而言,很多潜在矛盾都可以被扼制在萌芽中,让我们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具体而有形——把法治与道德的目标具体落实在了一个个“人”的身上。这样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民法典的生动注脚。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以民法典为支点,中国民事法治的未来将更加前景可期。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时刻心系群众所思、情系群众所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时刻保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政策制定从人民利益出发,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民法典突出对绿水青山蓝天的保护,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首次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保护范围,新增保理合同相关规定……以上种种规定无不扎根中国土壤、紧扣时代脉搏,鲜明体现着新时代特点,折射出新时代风貌。同时,遭遇“霸座”怎么治、出租房的房东要卖房怎么解、高空坠物伤人怎么办等百姓所忧所盼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破解,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理念。
孟德斯鸠说过:“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睛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通过民法典,是国家立法走向完善、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中国民法典的民族性体现在坚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结合的民族智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的民族精神特征,时刻关注一切群众的实际生产生活问题,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大事,勿以事小而不为,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此外,“优良家风”“夫妻互相关爱”等入典,更从文化方面延续中华民族延绵千年的人文基因。最近热议的“离婚冷静期”“敬老爱幼”等相关规定,都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印记,是传承优秀民族精神、传递中华民族精气神的“中国式”立法表达,而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民法典可能更像自己“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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