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禁塑令”值得期待
“明年起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话题上了热搜。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自明年1月1日起,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以及各类展会活动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由“限塑令”升级为“禁塑令”,这次通知有几个显著亮点。
一是突出系统性。众所周知,2008年“限塑令”主要是针对流通使用环节,对塑料袋明码标价,鼓励消费者自带包装袋。而这次《通知》提出,“明年起全国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不仅聚焦于使用环节,也关注到了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体现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有利于建立形成治理塑料污染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调有序性。塑料制品具有方便实用的特点,在一些特定场景下具有不可替代性。这次“禁塑令”,没有不顾实际情况搞“一刀切”,而是充分考虑到了大家的实际生活需要,比如考虑到生鲜、熟食特点,“暂不禁止连卷袋、保鲜袋和垃圾袋”;虽然禁止一次性塑料吸管,“但是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自带的吸管暂不禁止”……多个“留白”,增加了政策实用性,有利于“禁塑令”推进落实。
三是更有针对性。这次的“禁塑令”,不仅在零售业、餐饮业方面持续发力,而且扩大到“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以及各类展会活动”,体现出了有的放矢。时下,随着经济形态变化,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等已成为塑料制品使用重灾区,但监管却没有形成覆盖。这次点到了外卖领域,是一个很好的开始。相对来说,线下餐饮模式好改进,电商、快递等线上模式,仍需要时间探索新模式。
塑料污染防治,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也是每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需要营造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共抓共治的良好氛围。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来说,要意识到时间的紧迫性,自觉贯彻相关政策,拿出一批可以形成替代作用的成熟方案;对消费者而言,也要自觉参与到“减塑”中去,如果大家都积极参与,自觉使用可循环产品,对“过度包装”等现象说不,整治工作将取得更好成效。(王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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