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弹性休假能否实现多赢?
日前,湖北宜昌宣布在当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自愿实施的单位,实行2.5天弹性休假制度,实施时间为2020年7月至12月。今年以来,已有江西九江、内蒙古呼伦贝尔、浙江嵊州等多地宣布实施2.5天弹性休假制度。
2.5天休假也好,两天半小长假也罢,这并非一个新概念。早在2015年8月,国务院就提出鼓励“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的2.5天休假模式。但由于只是“鼓励”而非强制,2.5天休假制推进情况并不理想。多数地方对此依旧持谨慎观望态度,真正落地的很少。
由于疫情影响,2.5天周末重新进入人们的视线。假期多了,人们出游的机会和频率自然也就增加了。
如果把周末休息时间延长半天,人们便可借此更加从容地规划周边游,这对旅游消费的带动作用不容小觑。事实上,当初国务院提出2.5天休假制度设计的初衷也是为了“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多放半天假,正事耽误不了多少,却可以让更多人选择走出家门,去追求“诗和远方”,由此拉动因疫情影响几乎停滞的旅游、餐饮等行业的恢复和发展,何乐而不为?
事实上,实行2.5天休假的意义并不止于促进旅游和消费,这也是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体验,提升广大劳动者职业幸福感、获得感的必要之举。一般情况下,工作时长与幸福程度成反比,工作时间越长,越容易疲惫劳累。所以,没有劳动者会对多休假有意见。
而且,压缩掉的这半个工作日,完全可以通过科学合理调度和提高工作效率等方式补回来,还可以安排轮流值班应对不时之需,因此基本上不会影响正常的工作与服务。但多了这半天假期,对劳动者的意义挺大。他们可以利用这半天时间规划更丰富多彩的周末生活,可以有更充足的时间去周边游,更好的身心休息和调整,也有利于保证他们以更佳的状态投入新一周的工作。
在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的情况下,让劳动者尽可能的休息、放假,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希望看到的“双赢”局面。
2.5天小长假,能否从“权宜之计”变成“长久之策”,从“弹性”变为“定式”,期待各地的落实能够积累一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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