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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督导“集中议事日”制度落实情况

烟台日报 2020-07-21 09:44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姜晓 通讯员 常鲁滨 谷勤红)7月15日,我区“集中议事日”活动拉开帷幕。全区40个城市社区、214个村在各镇街(园)的统一组织下,组织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召开了联席会议,对村里的重大事项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区民政局成立两个小组,依据《关于开展“集中议事日”制度落实情况督导指导工作的建议方案》《指导工作明细表》,对负责包帮的清洋街道、高新区福山园、高疃镇开展“集中议事日”制度落实情况现场督导。

在“集中议事日”前期,清洋街道、高新区福山园、高疃镇分别制定《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手册》《“集中议事日”操作办法》,为本辖区内各村开展村级事务规范化工作提供具体参考。

在“集中议事日”前6天,3个镇街(园)对各村集中议事事项审核批复。在“集中议事日”当天,区民政局小组先后到东黄埠村、邢家村、湘里村、姜刘疃社区、陈家庄村、吕格庄村、城西村、宋家疃社区8个村(社区)现场指导“集中议事日”工作,重点对需要召开党员大会审议的事项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大项和会议记录、会议表决等8个小项现场指导。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村级治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2020年,区委组织部牵头在全区开展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行“集中议事日”制度是开展村级事务规范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集中议事日”每月15日进行,参加人员包括镇(街)包片、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等人员,各村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解决村内涉及村民切身利益重大决策事项问题,集中处理村级事务,促使村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各村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情况需详细记录在会议记录簿上,并需留有影像资料,包片、包村干部对议事过程全程监督指导,相关情况及时公开。区包帮单位对“集中议事(办公)日”制度落实情况现场督导。

“集中议事日”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村级民主决策和公开程序,增强农村工作透明度,对于确保党员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决策权、管理权、知情权落到实处以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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