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新规实施,该如何提交、展示、保全、调取微信证据?

农村大众报 2020-07-06 14:03 大字

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将微信等电子数据纳入证据范畴,且已经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微信证据,应当如何提交、展示、保全、调取?

根据形成方式,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连接和转账支付信息。鉴于收集微信证据的程序、内容、方式等直接决定着证据自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故其提交、展示、保全、调取,必须符合相应要求:

首先,提交微信证据,应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陆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应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应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对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其次,应保存好微信的原始载体,原始载体包括储存有电子数据的手机、计算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等,由账户持有人登录微信,展示登录所使用的账户名称;在通讯录中查找对方用户并点击查看个人信息,展示个人信息界面显示的备注名称、昵称、微信号、手机号等具有身份指向性的内容;在个人信息界面点击“发消息”进入通讯对话框,逐一展示对话过程中生成的信息内容,对文本文件、图片、音频、视频、转账或者发红包内容,应当点击打开展示;展示转账信息时,应点击通讯对话框中的聊天详情——查看转账记录,展示转账支付信息;如提供的电子证据属于对话记录的(包括文字、音频、视频),应当完整地反映对话过程,不得选择性提供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内容。

再次,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或公证处保全的证据,其证明力高于一般证据。未经公证的电子证据可能存在不被法院采纳的风险。微信证据未经公证机关公证或虽经公证但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在法庭上使用原始载体、登录相应软件,与提交的固定电子证据形成的图片、音频、视频进行核对。办理保全公证时,也需要按照上述过程步骤进行操作。

再次,对诸如工资发放等微信转账交易记录,可直接从微信中调取:在微信底部菜单栏,选择“我”—“支付”功能菜单;选择“钱包”功能;选择顶部的“账单”功能;点击顶部的“常见问题”按钮,该界面出现“下载账单”功能,点击该功能,进入账单下载界面;有“用于个人对账”和“用做证明材料”两个功能选项,分别对应账单不同的用途。其中“用于个人对账”的账单是Excel表格格式,“用做证明材料”的账单是PDF格式;选择调取用途后,可进一步选择具体日期区间,支持调取自定义时间内的交易流水,最长不超过一年。此外,如果向法院申请调取微信证据,必须明确需要调查的内容,微信用户、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的注册信息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调取;有关微信钱包的账户转账记录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调取。

(廖春梅)

新闻推荐

全总印发《意见》 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本报讯日前,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要求各级工会切实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