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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人脸识别好用 但不能滥用

安徽工人日报 2020-07-04 01:49 大字

近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消费者诉商家的“人脸识别第一案”,杭州一家动物园将入园方式从按指纹改成了“刷脸”,看个动物都需要刷脸留痕的做法,使得一名副教授提出诉讼。据当事人所说,诉讼目的出于公益,在于提高更多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警觉性。

不可否认的是,随着技术的进步,人脸识别在许多领域都在应用,也为群众带来了一定的便利。比如在公共服务领域,原本需要当事人本人“见面办”的事情,可以实现实时“线上办”,原本需要一堆纸质材料来尴尬地证明“我是我”,如今很多时候只需要一张自己的脸。这不仅省却了群众准备材料和跑腿之累,也加快了办事速度,更降低了冒名顶替的可能性。另外,有关机关通过人脸识别,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消除治安隐患,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

但是,人脸识别在当下也存在滥用的现象,由于门槛较低,一些商家也对消费者采用人脸识别,或在消费者进入消费场所时识别,或在消费者使用相关APP时强制收集人脸信息。但是,这些人脸识别真的有必要么?更何况,这些信息真的能在商家手中保存完好不会泄露么?别说消费者心里没谱,商家自己都不敢打包票。

人脸识别之所以能够在一些方面取代身份证明,是因为人脸识别靠的是生物信息,具有高度的唯一性,天下没有完全一模一样的两张脸,即便是双胞胎。一旦信息泄露,后果不堪设想,甚至因信息的唯一性,几乎难有补救空间。事实上,人脸信息泄露的事件,并非没有发生过,只是泄露的信息并未被用于识别领域,换脸软件也已经出现,虽然尚不能通过“换脸”通过信息审核,只是“博君一笑”。但在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会不会有朝一日出现可以突破信息识别的换脸技术,没有人敢给出百分之百的否定答案。

目前,究竟哪些领域在哪些工作中可以使用人脸识别,是否需要当事人授权,人脸识别信息如何保证安全,信息泄露如何处罚如何补救,相关管理机制仍然模糊。正因如此,有关方面有必要从立法角度来解决这些问题,让人脸识别技术在为群众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筑牢信息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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