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上海颁发研制机构持有人《药品生产许可证》

拂晓报 2020-07-03 15:32 大字

新华社上海7月1日电(记者周琳)“药是我研发的,委托了别人生产,没有证,怎么证明这个药是我的呢?”在上海起步探索、试点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一直存在怎么证明“我的药是我的”这样一个难题。7月1日,新修订国家《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上海市药品监管局颁发研究型持有人《药品生产许可证》,破解了研制机构持有人在部分省市遭遇的上述瓶颈。

为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加快上市速度,早在2012年,上海率先开展了允许生产许可和上市许可分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试点。这一与国际接轨的管理方式,大大降低了创新药面世的资金门槛和时间成本。

随着试点深入推进,一些采用委托生产方式的研制机构持有人反映,一些地方仍将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作为企业参与药品招投标的前置条件。由于不能获得投标主体的身份,无法证明“我的药是我的”,政策红利难以充分释放。

新闻推荐

长江1号洪水平稳通过三峡库区 洪峰量达5.3万立方米/秒

央视新闻7月3日消息,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消息,到昨天(7月2日)14点,今年长江1号洪水平稳通过三峡库区,洪峰流量达到53000立方米...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