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用地指标由两省一市优先保障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在土地资源保护和保障方面有哪些亮点?自然资源部门将如何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7月3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政策》)有关情况。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张佳表示,此次《支持政策》是推动示范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大举措与实施保障,两省一市自然资源部门和执委会经过多次协调对接,最终明确了四条土地资源保护和保障相关政策内容。总体来说,体现以下两个亮点。
一是突出区域一体的统筹管理。在建设用地指标使用上,《支持政策》明确了示范区建设用地指标由两省一市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指标,由省(市)以上统筹安排。在规划管理上,《支持政策》赋予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两区一县政府行使先行启动区详细规划的审批权,以保障规划落地过程中的整体协调。
二是突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创新。围绕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支持政策》提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耕地总量平衡、质量提升、结构优化的前提下,在示范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调整试点,探索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创新机制。按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建立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机制,明确通过用地混合、设施共享、功能混合等方式推动城乡存量有效盘活,引领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城乡空间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政策》发布后,自然资源部门将如何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下一步,两省一市自然资源部门将继续紧密配合,主动作为,深化细化支持政策相关内容,抓好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地,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完善国土空间相关规划。示范区总规已于6月18日由两省一市自然资源部门同步公示,接下来,将积极征求各方意见、广泛听取公众反响,并进一步加强与省级、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继续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并做好下一步报批工作。同时将做好示范区相关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工作,并统筹开展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示范区的规划体系建设。
二是加强经验共享共用。下我们两省一市自然资源部门将继续深化各领域的合作交流,尤其是要进一步分享、学习各省市在国土空间规划保护开发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在示范区内进行复制推广。浙江省也将在“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方面向示范区分享“浙江经验”。
三是加快政策细化落地。针对相关政策举措,将进一步进一步细化政策内容、明确实施路径,保障政策落地。其中浙江省将牵头并会同江苏、上海自然资源部门加快推进示范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调整试点方案编制,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嘉善国土空间数字化平台试点建设,指导推进示范区开展全域土地整治等相关工作。在推进和执行过程中也将定期向自然资源部和执委会反馈和总结政策实施中的效果和问题,并及时进行优化与调整。(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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