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第一案”的看点并不在诉讼本身
□张智全
因为被“强制”要求采用“刷脸”方式入园,动物园年卡办理者郭兵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以服务合同违约为由,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近日,这起被舆论称为“刷脸第一案”的案件,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6月22日《新华每日电讯》)
如果单纯从打官司的角度来看,这起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本身并没有什么看点。实际上,该案的看点并不在诉讼本身,而在于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和管理如何真正做到安全无虞。郭兵敢于向动物园较真,体现了一个普通公民法治意识的觉醒。这对倒逼相关责任主体守住法治底线,无疑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在信息化时代,公民的个人信息难免被采集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被随心所欲地采集使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采集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应坚持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三原则。也就是说,采集使用公民的个人信息时,相关责任主体都应确保所采集的信息安全无虞,这是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应尽法定义务。
然而,揆诸现实,不少采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责任主体,并非完全遵守了上述三原则。有的责任主体为了营利,甚至还干起了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勾当,给一些不法之徒开启了方便之门。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堪忧的现实背景下,本案原告提起诉讼,彰显了依法维护自身个人信息安全的决心和勇气。这正是推动法治进步、完善社会治理的不竭源泉,值得充分肯定。
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无虞,既需要采集使用者恪守法治底线,更需要普通公民依法保护自身信息安全这一法治意识的觉醒。因此,不论最终判决结果如何,该案的开庭审理,都为普通公民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可供借鉴和复制的示范样本,其蕴含的法治意义自不待言。
尽管“刷脸第一案”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依法保护只具个案意义,但如果有更多的“郭兵们”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他们觉醒的法治意识必能为公民个人信息筑牢安全“防火墙”。当年为孙志刚案件奔走呼吁的众多媒体记者和网友,直接推动了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张先著提起的“乙肝歧视第一案”,他的胜诉促进了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的统一……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证明,普通公民的法治意识,必将汇聚成治理社会的强大正能量。这起“刷脸第一案”,与上述案例在本质上所蕴含的积极意义一脉相承,其最大的看点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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