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朋友圈用词,确实该管管了

新安晚报 2020-06-16 10:24 大字

2020年3月,有人举报浙江慈溪观海卫某水果店用于推广的微信号朋友圈内出现了两则可能涉嫌违法的推广广告,其中一则是2月25日通过“某客服1号”发布的介绍榴莲的广告,存在“全球最好的榴莲……这个冬天最好吃榴莲了”广告字样,另一则是2月26日通过“某客服1号”发布的介绍奶油枣的广告,存在“最好吃的奶油枣没有之一了”广告字样。(6月14日《厦门日报》)

朋友圈经常看见各种广告,一些广告标语非常夸张,其中包含了“最高级”“最佳”等一些词语。毫无疑问,这样的词语更容易吸引消费者,但这样的广告真的符合实际情况吗?我想谁也不敢打包票说是最好的。

当下,朋友圈推送各种广告信息越来越频繁,因为很多人开设了自己的网上专卖店,朋友圈成为一个免费打广告的地方,在这里,为了更好吸引消费者,广告标语层出不穷,其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想方设法推销自己的产品,至于广告的规范性,很少有人关注。

我们时常看到“最高级”“最佳”等一些词语,比如,“这个冬天最好吃榴莲了”“最好吃的奶油枣没有之一了”等广告,肯定会下意识认为是最好的,但这样的产品却不一定是最好的。消费者如果因此购买,商家就存在一定的欺骗行为,有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嫌疑,甚至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嫌疑。

不仅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广告中禁止使用“最高级”“最佳”等词语。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发布“最高级”“最佳”等情形已经触碰法律法规,应当严惩,这是对法律的维护,也能有效刹住这股歪风邪气。如果不严惩,朋友圈以后将会越来越混乱,对整个网络管理也不是件好事,对市场的规范化亦是无益。

所以,及时约束宣传词是件好事,既是对消费者负责,让消费者能够更加客观地了解产品,也能够有效净化网络环境,避免“野蛮生长”,值得肯定。同时,也能给所有经营者提个醒,让其在以后打广告过程中更加规范,让一些想投机取巧的人悬崖勒马,意义深远。□林春

新闻推荐

社区防控进入战时状态

6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采样点工作人员在进行采样工作。(新华社发)据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15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