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环境局该不该罚交通局100万?

大江晚报 2020-06-12 01:30 大字

新闻:备受关注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评事件有了处理结果: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多份失信记分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代建单位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和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分别处以100万元、200万元和3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新闻来源:《羊城晚报》)

点评: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政府部门作为机关法人,属于上述规定的范畴。此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等,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照来看,此次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市交通运输局罚款100万元,并未超出法定幅度。

现实中,隶属于同一级政府的一个部门对另一个部门开出“罚单”,类似案例并不多见。深圳市“环境局罚交通局”,堪称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的具体实践,突出彰显了法律权威,释放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在此基础上,还应当追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是:究竟是谁未能履行应尽的审核和监督职责?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就此事进行责任倒查,并依照党纪政纪,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只有捅到失责渎职者痛处,让其付出沉重代价,方能形成震慑,以儆效尤。

据新华网

新闻推荐

渤海银行开通企业信用报告 网银自助查询渠道

日前,一家企业通过渤海银行天津分行企业网银顺利查询并下载了自己的企业信用报告,渤海银行企业网银自助查询企业信用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