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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 发布环境资源保护7件典型案例

安徽工人日报 2020-06-11 02: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柳姗姗 通讯员李洪利)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吉林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两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公布7个典型案例。“我们希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能树立全民绿色生活理念,推动企业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同时对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通化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为做好环境资源类审判工作,通化制定了《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推进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对环境资源审判实施“三合一”模式,即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类案件均由专门合议庭进行审理。同时,不断完善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机制,在证据的采集与固定、损害的鉴定与评估、案件的协调与和解、判决的监督与执行等方面作好衔接配合。两年来,共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类案件1190件。

发布会上,通化中院发布了罗洪波非法采矿案等7个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其中,梅河口市环保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系检察机关提出的通化地区首例涉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审判过程中,除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之外,还注重树立环境优先理念和生态修复理念等现代环境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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