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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获外国国籍后回中国当高校国际生?教育部新规设门槛了

澎湃新闻 2020-06-10 11:23 大字

近几年,我国出现了部分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在中国境内接受基础教育后以国际学生身份申请进入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情况,受到社会关注。

6月10日,澎湃新闻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高度重视此现象,为适应来华留学新形势,解决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在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日前教育部对《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严格国际学生进入我国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申请资格。

修订版《通知》,对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申请进入我国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作出了多条补充规定: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二是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高等学校本专科阶段学习的,应满足本通知第一项要求。

三是高等学校应当严格依法审查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国籍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于国籍身份存疑的,应主动向当地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申请人的国籍身份情况。高等学校可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制定本校的规定,对国际学生申请入学的身份资格作出进一步要求。

修订版《通知》明确,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16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来〔2009〕83号)同时废止;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教育部所有。

此外,教育部国际司负责人就修订版《通知》有关情况回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在国内高中就读的部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学生,如不符合修订版《通知》规定的在外国实际居住时间限制,可根据教育部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有关省份申请参加高考。

而对于国籍不明晰的学生,高校或学生本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进行判断或向当地设区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确认国籍身份情况。(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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