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现未配公筷罚单,当赞
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衢州市江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未配备公筷公勺的饭店开出了50元的行政罚单。据证实,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公筷公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据6月4日新民网)
据悉,《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0年5月22日起施行。其中,使用“公筷公勺”及“分餐制”被作为义务性规定设置相关罚则,这在全国尚属首创。《条例》还对违规行为明确了具体罚则。因未配备公筷公勺被罚的饭店,未为两人以上就餐者配备公筷公勺,又没提供分餐服务。所以,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开具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50元罚款。而此前两次的检查中,当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免费向该饭店提供了公筷公勺,进行了教育引导。在第三次检查中依旧没有改正。可见,涉事饭店被罚不冤。
公筷公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仅是一种卫生文明的就餐模式,更是对易受感染群体老人与幼儿的照顾。国家层面并没有关于公筷、公勺使用规范条款,如,规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或者提供分餐服务,但是地方上也不乏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对此进行了相关规范。诚如衢州市的做法,这一定程度上值得称道。
以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例,同样规定,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有条件的应当推行分餐制,引导消费者文明健康就餐。尽管北京市的《条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违规罚则,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也能对餐饮企业起到约束作用。而且,北京市新版餐饮服务指引也提出,全市餐厅全面推行公筷公勺。
当然,须认识到,让餐饮企业配备公筷公勺,离不开惩治性措施跟进。衢州市江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未配备公筷公勺的饭店开出了50元的行政罚单,金额虽然不大,但警示意义巨大,更具有极强的示范意义。更期待的是,这样的“执法”多起来,倒逼餐饮企业配备公筷公勺成为一种自觉,更期待消费者对公筷公勺重视起来,共同打造安全文明就餐环境。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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