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多举措推进“产改” 【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行时】构建技能形成体系 创新职业发展制度
“在市、区(县)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中一线产业工人或劳模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在同级委员会委员中不少于7%,在代表大会代表中不少于15%。”日前,新疆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下发《贯彻中央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下文简称《方案》),要求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不同性质特点情况,积极稳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方案》提出,要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建立产业工人培训体系,加大应用型人才培育规模,把职业院校打造成“产业工人的摇篮”,鼓励企业、学校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建设一批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促进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同步,集中打造一批发挥支撑作用的优势特色专业。加快产学研用联盟建设,推动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提升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培训和实践实训水平。督促企业落实产业工人培养的主体责任,实施职业培训补贴直补企业制度。
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创新协调培训模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通过产业人才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平台,加强各领域人才需求预测,建立企业用工需求发布和预警机制。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以各行各业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传统技能竞赛与新型技术展示相结合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促进企业之间技能交流与合作。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稳定就业,深入实施农民工学历与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同时,改进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打造网络学习平台,加强产业工人网络公共学习平台建设。推行“互联网+”普惠性服务,加快开展网上“职工之家”创建工作,提升工会工作信息化水平。
《方案》要求,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界限,实现有效衔接。搭建产业工人职业成长平台,探索建立产业工人成长成才激励机制,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对符合选拔任用的优秀产业工人优先安排使用。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探索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推动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嵌入企业研发链条。
健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保障机制。完善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制度保障,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和企业创建活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拨款制度,加大工会经费支持产业工人学习教育、技能培训、创新扶持、困难帮扶、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创造平等就业环境,保障就业机会公平,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与此同时,《方案》还提出,建立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探索实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深入开展改革情况绩效评估,准确全面掌握改革成效和问题短板。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市委改革办将会同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部门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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