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有为 战“疫”有序 □梁建强
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3751人、起诉2521人,办理涉口罩等防护物资监管、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29件,审结各类涉疫案件2736件……今年的两高报告中,一组组数据,体现了在依法战“疫”中,司法机关守初心、担使命的积极作为。
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防控疫情,依法科学有序至关重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疫情防控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依法惩处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安定有序。以司法有为推进战“疫”有序,成为我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的重要经验之一。
司法越有为,防控越有序。在打击、惩处犯罪的同时,各级司法机关通过创新开展以案释法、着力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等,既有效维护了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又收到了定分止争、规范司法、警示犯罪、教育社会的积极效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当前,疫情防控依旧不能松劲,“六稳”“六保”任重道远。越是在这样的时刻,越是要进一步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越是要着力建设一支更高素质的司法工作队伍,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提供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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