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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江代表:建议尽快出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解决筹融资瓶颈

澎湃新闻 2020-05-28 17:40 大字

“现行《条例》30年收费年限与收费公路的投资收益周期不匹配,导致债务风险突出,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筹融资瓶颈制约十分明显。”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邱江建议,尽快修订出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推动解决公路建设资金筹措问题和日益突出的大规模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短板,促进公路交通事业长期、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从邱江所在的云南省交通建设情况来看,交通重大工程建设正在加速落地。2020年至2025年,云南将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78个、规划里程6024公里、总投资10241亿元,其中2020年将启动实施18个项目,同时云南省委、省政府实施的县域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工程将有序展开。

“资金是公路建设的“牛鼻子”。眼下,云南省需要解决好公路建设筹融资问题。”邱江表示。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邱江就向大会提交了“完善政府信用风险评估体系、切实提高PPP项目运行效率”的建议。今年,他将建议重点聚焦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修订工作上,希望尽快修订出台《条例》。

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14.96万公里,居世界第一。在邱江看来,2004年制定出台的《条例》对于规范和促进收费公路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条例》已明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支撑交通强国建设、落实减税降费要求和保障公路交通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急需进行全面修订。

据悉,2018年年底,交通运输部起草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简称《修订草案》)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修订草案》列入了《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

《修订草案》明确,要建立收费公路发展刚性控制机制,新建收费公路只能是高速公路,停止新建收费一、二级公路和独立桥梁、隧道。同时,《修订草案》明确,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限应当按照覆盖债务还本付息需求的原则合理设置,经营性公路项目经营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一般不得超过30年,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收费公路,可以超过30年。

邱江介绍称,《修订草案》对现行《条例》所确定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融资模式予以调整,并相应将政府收费公路界定为政府通过举债方式建设或者依法收回收费权的公路,明确了收费公路的偿债期限和经营期限的确定原则。

邱江表示,云南省当前在建高速公路每公里投资额达1.4亿元以上,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云南区域经济欠发达、车流量相对较小,导致通行费收入与支出倒挂,债务余额逐年增加。“高速公路收支缺口持续扩大,导致社会资本投资意愿不强,PPP项目资金支持和保障不足,推动起来困难。”邱江坦言。

《修订草案》还明确实行养护管理收费。“在成品油消费税难以满足普通公路养护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无力保障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需求,迫切需要建立保障高速公路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邱江说。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今年2月17日到5月6日全国高速公路免费一共持续了79天。交通部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表示,这期间每天大概减免了15亿元左右的过路费,免收通行费为疫情防控提供了积极支持,但同时也对经营高速公路的公司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多家高速公路行业公司表示,短期内公司资金流动性会受到一定影响。

在降低通行费减免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方面,《修订草案》明确了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确定因素,提出建立差异化收费、收费标准动态评估调整机制,同时还明确了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实施的车辆通行费减免的补偿方式。

邱江认为,这将进一步清晰界定政府权力职责及投资者、债权人、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理顺价格制定、收益调节和财税补贴机制,也在新冠疫情的特殊背景下也将保障收费公路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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