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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安全座椅比“一带一盔”更重要

济南日报 2020-05-22 11:08 大字

黎青 作

□马涤明

全国两会前夕,记者从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协会长高子程处获悉,他将提交建议,对配备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进行立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携带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副驾驶座位;携带身高不满150厘米或年龄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家庭用车,应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身高或体重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5月20日澎湃新闻)

儿童安全座椅的作用,按理说要比成年人的“一带一盔”更重要,因为未成年人的安全应该得到更好的保护。特别是,儿童没有自我保护能力,那么,法律就有必要担负起这个责任。从这一点上说,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更有立法的必要。

来自交管部门的警示称,儿童坐在副驾驶座位很危险,即便系安全带,一旦遇到急刹车,安全带有可能勒住孩子脖子或胸部,造成窒息或其他问题。而驾驶者何时会采取急刹车动作却是不可预料的。也没有人敢保证,带孩子乘车时不会使用急刹车。并且,一旦遭遇碰撞、安全气囊弹出,打在儿童的面目,造成的伤害就可能是致命的。

研究表明,正确使用包括儿童安全座椅在内的儿童约束系统是保护儿童乘车安全的最有效手段。乘车中儿童约束系统的使用可以将儿童乘员的死亡率至少降低60%。《中国儿童交道路通安全蓝皮书2018》数据显示,发生车祸时,汽车内未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情况下儿童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是安装了儿童安全座椅的8倍,受伤率是后者的3倍。可是,我国仅10%的儿童乘车时使用安全座椅,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数字超过90%。这种差距,显然与立法有不小的关系。

家有小孩却不配置儿童安全座椅,不少人恐怕都是心怀侥幸,认为自己“有把握”。还有些人嫌拆装儿童座椅比较麻烦,但正确的使用姿势,应该是让儿童座椅成为车辆的一种“固定装置”。

儿童安全座椅的好处,其实人们都懂,而短板在于,相关法律法规尚无强制性条款。尽管各地交警部门都反对私家车不使用儿童座椅,但苦于无法可依,也只能做善意提醒和纠正。

2014年,修订后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新增“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不能被安排坐在副驾驶座位”,以及“未满4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应该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的规定。“儿童安全座椅”终于被写入地方立法,但也只是倡导性条款,不具备执法操作性。

随着我国进入汽车时代,近年来地方和全国两会上不断有代表、委员建议,立法保护未成年人乘车安全,对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设置强制性规定。实际上,车内配置儿童安全座椅,操作上非常简单,即便质量好的儿童座椅价格较高,与车辆价格相比也是“可以忽略”的。关键问题是车主是否重视;而依靠立法推动,则是最好的“动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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